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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定验收
1、凡与北京奥组委签订《奥运会住宿接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饭店,必须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法规、标准,达到本《指南》提出的各项要求。
2、饭店签订《协议》后,应根据《指南》的要求,建立组织、健全规章、制定计划,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员工开展节约资源、环境污染防治、改善室内环境及餐饮服务等环保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检查、改进和完善。
3、在签订《协议》后,2006年底前,饭店在确认已达到《指南》各项要求后,可向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提出评定验收申请。北京奥组委将会同北京市旅游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现场检查,认定验收。
4、饭店在申请认定验收时,需提交申请书,实施《指南》的自我评估报告(包括综合管理、节约资源、环境污染防治及室内、餐饮服务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宾客参与情况,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验、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计划),和市、或区县环保、节能、节水、市政、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达标证明及其相关资料。
已经获得ISO9000,14000或北京市绿色饭店资格认证的饭店,只需报送申请书、自我评估报告、上述认证资料、及本《指南》要求但未包括在其中的有关达标证明及相关资料。
5、饭店在通过认定验收后、北京奥运会举办前,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将会同环境活动部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及抽查,如有与《指南》要求不符,严重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标准、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直接或间接有损宾客健康及利益的,奥组委将敦促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者将取消其为北京奥运会服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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