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座谈会现场 官方网站 黎晗摄 |
官方网站3月31日讯 今天下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四周年之际,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与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了以“新闻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座谈会。会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58家新闻媒体代表向全国新闻界发出倡议,呼吁全国新闻界和全体新闻工作者,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尊重、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新闻媒体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他们在座谈会上呼吁全国新闻界和全体新闻工作者,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尊重、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把第29届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应有贡献。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执行副主席李炳华评价媒体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时说,新闻媒体不仅是宣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乃至2008年奥运会整体筹办工作的窗口,也是商业广告和公共信息的发布平台,在新闻窗口行业中强调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北京申办奥运会成功后,特别是奥组委成立和《条例》颁布以来,新闻单位为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建立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李炳华说,为加强对《条例》等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公众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意识,《条例》施行后,奥组委每年4月1日前后均联合工商、海关、知识产权等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纪念活动。通过四年多的宣传和执法活动,激发了公众了解《条例》、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热情,加强了奥组委同有关执法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与合作,社会各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国际奥委会对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一,拥有若干奥林匹克标志。其中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徽记、奥运会口号和吉祥物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集中代表了第29届奥运会的形象,在宣传、教育、凝聚民心、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介绍,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在处理国内机构、个人为非商业目的使用北京奥组委奥林匹克标志的总体考虑和政策思路是: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保护和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北京奥组委的积极性,便于国内机构、个人依法使用北京奥组委奥林匹克标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黎晗)  与会媒体代表在倡议书上签字 |
全国新闻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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