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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一五三年,金王朝迁都燕京,并将其改称为中都,北京作为都城的历史大幕就此拉开。在经历了元、明、清三个封建王朝,八百五十年的风雨沧桑后,北京作为中国近九个世纪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全人类留下了故宫、颐和园、历代帝王庙等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遗产。
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办,这对北京的文物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加深入发掘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完整充分地展示鲜明的城市特征,形成既古老又现代的城市风貌,实现"人文奥运"的目标,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文物局文保处工作人员。
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
该工作人员介绍,北京拥有世界文化遗产6处,分别是: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颐和园、天坛、明清皇家寝陵—明十三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4处。
她说,北京市的文物保护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人文奥运”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政府对此相当重视,2000年5月,市政府在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关键阶段作出决定,拨出3.3亿元专款用于近百项文物古迹的抢修(以下简称"3.3亿工程")。"3.3亿工程"实施以来,北京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历代帝王庙、后门桥、莲花池、钟鼓楼、万寿寺、五塔寺、先农坛、法海寺、东堂、古观象台等一批重要文物建筑得到抢修,为合理利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各有关方面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增长,尤其是各区县政府的投入力度加大。仅圆明园遗址、东皇城根遗址、历代帝王庙、法海寺、承恩寺等项目投入的环境整治及文物修缮经费就超过6亿元。
她表示,由于"3.3亿工程"与危旧房改造、整治城市环境、改善历史街区的工作紧密结合,增加了古都的文化内涵。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建设了莲花池遗址公园、皇城根遗址公园、圆明园遗址公园。阜景传统文化街的历史面貌已初步展现,历代帝王庙、白塔寺完成修缮;中轴线的鼓楼、火神庙、普度寺、永定门楼等陆续修缮或复建;其他一些备受关注的古迹也将得到抢修开放,如纪晓岚故居、万寿寺、宛平城、团河行宫、十三陵德陵、古北口和司马台长城等。
"3.3亿工程"的实施,开创了北京市文物保护历史的新局面,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从实施的情况看,成果是显著的。近百项文物古迹的抢修及其周边环境的改善,使北京恢复了部分历史景观,增加了文化活动场所,开辟了新的景点,社会舆论反应热烈,广大市民积极支持。
《“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努力营造北京奥运会人文环境
北京市文物局在“3.3亿工程”的基础上还制定了《“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该计划,北京市从2003年开始至2007年每年将投入1.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北京市的文物保护。
该计划以"保用并举,恢复景观,成片整治,形成风貌"为指导方针,通过整治中轴线景观、整治朝阜路沿线景观、恢复"五区"(什刹海风貌区、国子监古建筑群游览区、琉璃厂传统文化商业区、皇城景区、古城垣景区)风貌等措施,重点营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基本格局、风貌。
该工作人员表示,为配合2008年奥运会的筹办,在奥运场馆及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阶段,凡是规划用地周边有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市规委、市建委等相关单位都会向文物局征求意见,共同商寻保护方案、措施,并依据方案优化相关设施的规划、设计。
依法开展北京古城保护工作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法》),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制定了大量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了众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的出台是对《文物法》在实施过程中的细化,它们将有助于北京在文物保护方面以国家法律为基础,结合北京市文物量大、集中以及北京城市高速发展等特点,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对于古城保护,该工作人员说,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北京市积极探索,于2002年11月制定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该《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的层次和内容、文物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尽的列举和规定。《规划》填补了北京市在保护古城方面的法律欠缺,对北京市的古城保护工作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保证北京的古城保护能够依法、顺利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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